通知

通知

各经营单位:

根据教育厅最新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报送数据进行了修正,详细情况见附件。请于每日11时前按照新表要求报送数据,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,每天专人负责按时上报。特殊时期,特别重视,同时丝毫不能放松防疫警惕性,严防疫情出现反弹!对外省特别是湖北来并人员,以及近期回国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要高度重视,在岗工作人员如有身体状况,请在家休息,身体健康方可来校。

附件

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2020年4月18日